申请与父亲或母亲定居的非婚生非户籍人员,应向东莞亲子鉴定中心提供合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单亲妈妈给孩子登记所需的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会有出生证明
2.单亲妈妈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在学校,需要学校证明,学籍卡
4、计划生育办公室处理意见、婚育证明
5.当事人申请报告,知情人证明(3个以上)
6.与女方(或男方)协议,或法律文件(证明你的监护权)
7.警方询问记录,调查报告
8.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证明等,最好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籍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子女本人或其监护人在单亲未婚子女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愿与父亲和母亲定居的政策,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证明申请永久性户口登记。
此外,对于在助产机构出生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向助产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应提供合格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并向当地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的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证明申请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