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一走了之“熊爸”拒认亲闺女
2013年10月,蔡女士与徐某在网上认识并相恋,之后徐某搬去与蔡女士同住。2014年5月蔡女士怀孕,徐某得知后一走了之。蔡女士大受打击准备打掉孩子重新生活,但双方因打胎费产生分歧致使蔡女士错过了更佳的手术时间,蔡女士将孩子生了下来,给女儿取名囡囡。
生完孩子后,蔡女士多次联系徐某要求他承担抚养责任均遭徐某拒绝。之后蔡女士独自带着孩子上班、生活,压力巨大。无奈之下,她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官多次联系徐某均遭拒绝,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法院传票也被退回。
为顺利化解纠纷,蔡女士联系到徐某父母,但徐父徐母不能确定孩子一定是徐某的,于是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要求,而徐某的刻意回避同样让徐父徐母万般无奈。,蔡女士获悉可以通过孩子与祖父母做亲子鉴定来认定是否具有血亲关系,在和法院协商后,于是向徐某父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二老答应做隔代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囡囡确实与徐母有血亲关系,这间接证明了囡囡与徐某的父女关系。庭审结果判徐父徐母代徐某支付1万元作为蔡女士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费用,今后还需定期支付囡囡相应抚养费用
专家说法
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亲子鉴定主要分两种,一种是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另一种是其它类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主要用于当事人自行了解鉴定结果,且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想进行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且担心一方不配合或想故意隐瞒另一方时,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采集对方的血痕、毛发、口香糖、牙刷等样本进行亲子鉴定。
其它类亲子鉴定需要当事人双方全部到场,由专业采样人员亲自采样,采样过程要进行拍照留证,鉴定结果出来后还需要由诉讼鉴定师签字确认,这样的诉讼鉴定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亲子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如本诉讼案中就需要当事人进行程序更为严谨的其它类亲子鉴定。
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其它类亲子鉴定的检测必须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同意下进行。如果出现像案例中一方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拒不同意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况时,法院是不能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的。但是,当事人可以采用隔代亲子鉴定等举证办法向法院提出证据,使法院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如本案通过未成年人与祖父母之间的亲子鉴定来间接认定徐某与囡囡的血亲关系,既解决了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的举证难题,也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