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未婚生育、超生等原因导致子女无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申报户口,东莞亲子鉴定称为“定居亲子鉴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籍人员户籍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在助产机构出生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向助产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应当提供合格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并向县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的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证明申请常住户口。亲子鉴定实际上是司法亲子鉴定。被鉴定人需按照司法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证书包括成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儿童出生证明。
那孩子没有出声证明怎么办?
如果没有声音证明,仍然可以处理。只需在现场填写说明,并在收到东莞亲子鉴定报告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补发出生证明即可。